济南大学法学院各班学习委员职责
发布时间: 2007-5-29 8:46:53 法学院 来源: 法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一、  开学一周内,到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领取上学期考试成绩单、课程表,如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教学办,并开始办理补考、重修手续。

1、需补考的课程:

1)上学期体育不及格的。         

2)上学期不及格的课程。

3)本科因教学计划调整等原因,后续年级不再开设的课程。

2、办理补考程序(各班学习委员统一办理)

填写补考人员登记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查看补考考试安排( 开学第三周)——填写补考(缓考)准考证 (考试开始前三天)—— 发放准考证给相关学生→查看补考(缓考)考试成绩→通知补考不及格的同学参加下学期重修

    3、重修的内容:

1)办理重修的时间:开学第八周起至第十周截止,超过此时间一律不办理。

2)学习委员办理重修时应按学校规定收费、办理重修证,填制重修单。

            3)所有补考不及格者,必须按学校规定及时到本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办理重修手续,随下一年级重修;重修仍不过的继续交费重修。

      4.学生重修某门课时,可以凭重修听课证到下一年级的班级听课,因上课时间冲突,不能听课的同学,,应当与任课老师联系,加注学生姓名,考试时老师准备试卷,考试前由学习委员到教学秘书处办理“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5)其他有关内容见《济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细则》。

4计算机文化基础不需要补考,可以参加每个学期的全省统一考试。

二、学习委员每年3月下旬和9月下旬办理国家英语四六级外语报名和计算机文化基础报名工作,负责按学号的先后顺序统计名单,收齐费用,报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办理后按学校要求在规定的时间领取、上交信息核对表。

三、负责通知本班的每位学生日常教学安排变动。

四、 经常浏览法学院网站“教学管理”,有关教学活动、报名通知、考试按排等,我们及时上网,请留意查看并注意及时通知班级的每一位同学。

五、负责本班毕业环节有关工作。包括毕业成绩单打印、核实、盖章;学籍表填写、归档;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学生毕业资格审核等。

六、各班学委负责与任课老师的沟通、交流,及时把同学们的意见传达给老师,同时也要把任课老师的意见、要求下传给本班每位同学,起到上传下达的作用。

七、学习委员应与教学管理办公室老师经常沟通、联系,协助老师的工作,并及时传达有关通知。

八、以上工作需由学习委员本人以班级为单位办理,不得找他人代替。

九、奖励与处罚

1、奖励:每学期按学院学习委员总数的10%评选“法学院优秀学习委员”,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同时可作为院级优秀学生干部予以综合测评加分。

2、学习委员工作不积极,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的,将视具体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及撤销职务。

十、本条例由法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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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O六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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