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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培养计划

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毕业后可胜任立法、司法、执法、法律服务、民事调解与仲裁以及法学教育和研究等工作。
二、专业培养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基本原理;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事业服务的思想观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2、具有良好的文化素质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
3、熟悉党和国家政法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
4、系统扎实地学习掌握法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和知识,具有较强的法律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开拓创新能力。
5、具有较强的书面和口头语言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
6、掌握经济学、社会学及高等数学、计算机、形式逻辑等自然科学学科的基本理论。
三、主干学科和主要课程
现设法学本科专业,法学专业课程结构由通识教育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课程、集中实践课程四大部分组成。围绕本专业相继开设了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公司法、破产法、劳动法、专业英语等主干专业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为适应市场经济和社会实践的需要,近年来增设了大量新课程,如法学专业导论、证券法、票据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等。
四、主要实践环节
除在相关课程中进行课程实践教学外,还安排以下集中实践教学环节:
1、军事技能:2周   安排在第一学期;内容包括:学生在军队教官指导下进行军事训练。目的是让学生掌握初步的军事知识与技能,培养吃苦耐劳、勇于进取的作风。
2、专业实习:10周   安排在第七学期。内容包括:到公安、司法、法律服务部门见习立法、司法、行政等部门的业务操作;并在此基础上组织模拟法庭,初步了解法律的实际运作程序;在实践中进一步理解法学知识的实际应用。并在实习基础上完成一篇不低于4000字的论文一篇,以掌握基本的科研方法和能力。
3、毕业实习:10周   安排在第八学期;内容包括:综合运用所学理论参加到各法律实践部门,进行较长时间的法律知识应用能力的锻炼。目的是通过实习,培养学生较为熟练的运用法学理论解决实践中发生的各种法律问题,养成良好的法律思维习惯,以便为毕业后顺利走向法律工作岗位奠定坚实基础。
4、毕业论文:8周   安排在第八学期;内容包括:拟定科研课题,综合运用所学的知识和技能,在教师的指导下查阅文献、撰写毕业论文,以培养学生基本的科研能力与素质。
5、毕业教育:1周   安排在第八学期。
五、学制与毕业授予学位
法学专业基本学制四年(弹性学制3至8年),符合条件者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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