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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科研简介
一、科研团队
法学系重视以科学研究带动学科建设,将科学研究作为学科建设的重要内容置于学科建设的中心地位,围绕着专业建设、学科发展和科研需要,积极推行学术带头人模式,并按照各教师的研究专长、兴趣以及年龄等,充分整合学术资源,已经形成了以教授为学术带头人,以副教授、博士为骨干,以硕士、讲师为后备力量的梯形科研团队。主要研究方向是:法学基础理论方向、宪法与行政法学方向、刑法学方向、民商法研究方向、经济法学方向。
二、科研项目与科研成果
法学系教师非常重视科研工作,近年来曾先后承担了省(部)级项目在内的各类科研项目13项,其中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10多项,获省部级以上奖励10余项。近几年来,公开出版学术著作10余部,主编或参编教材8部,在《法学评论》、《法学论坛》、《河北法学》、《行政与法》、《法制与社会》、《浙江学刊》、《东岳论丛》、《政法论丛》、《山东大学学报》等国内外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300余篇。其中有多篇论文被《人民大学复印资料》等刊物转载和录目,为法治建设与社会进步做出了显著贡献。
三、管理规定
为形成竞争、合作的良好学术氛围,在学校和学院的相关文件基础上,法学系进一步完善了科研管理工作和运行机制,鼓励教师出高质量、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建立健全成果、论文的认定和评价机制。建立了科研团队管理制度、团队负责人制度,规定科研团队负责人对课题组的组建、研究方向、课题申报、课题实施等方面进行统筹规划和全面负责;科研考核以及奖励等依据学校和学院的规定执行;团队负责人要培养和调动团队成员科研的积极性,做好传帮带工作。制定了聘请国内外专家学者前来讲学外出参加学术交流的规定,强调教师应与本系研究方向密切相关,并须提交论文,归来后要在本系举行一次学术讲座、并撰写书面报告。另外,教师指导学生开展学术研究方面也有详细的方案。
四、建设规划
法学系根据学校、学院的总体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我院及我系发展优势资源并结合当前中国的社会发展的基础上,确定未来中远期的重点研究领域和主攻方向为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加强法学基础理论研究。针对我院学科优势,利用社会法学研究所这一科研平台,通过法学和社会学的研究成果和学术资源对法律问题展开交叉性研究,特别关注和研究中国在法律制度如民主宪政、法律观念如民众法律意识法律情感以及法学基础理论等方面的理论与现实问题。形成明显的学科特色,使本学科在国内外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和学术影响。力争在宪政研究、社会法和法学应用研究方法、法学与社会工作相结合的交叉性研究等方面形成显著的特色和优势,成为我国特别是山东省重要的法学人才培养基地。
第二,加强宪法与行政法学的研究。利用我院在本学科的人才优势,立足于中国国情,借鉴发达国家宪法、行政法学理论,研究中国宪法、行政法的基本理论与原则,探索和解决中国宪法和行政法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最近几年,我系力争在此学科能实现硕士点授予权零的突破,提高办学层次。
第三,加强民商法学的研究。立足于民商法的私法性,研究适应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和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民商法基本原理、民事立法基本道路和基本技术、民法基本原则和规则的理论与社会基础及主要内容;结合经济环境和典型案例,研究解决民法的实际操作和民事司法中的重要问题。尤其致力于研究视角与研究方法的更新,多角度多方法对民商法的基本理论和各种具体制度进行考察。通过利用社会工作、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科研成果与人才优势,结合我系在此方向的人才资源以及既有研究成果,进一步整合力量,争取能够就此领域在山东法学中居于前列,并在全国形成一定影响,力争在此学科获得硕士点授予权。
第四,加强刑法学的研究。在新的时代背景下,适应社会的现实需要,运用法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对刑法学所涉及的犯罪论、责任论、刑罚论、罪行各论等领域,进行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在了解我国刑法理论与实践的基础上,充分挖掘中国法律文化的传统资源,借鉴西方法治国家的刑事法学研究经验,发展刑法法治理念,进而促进我国刑事法治的完善。争取能够就此领域在山东法学中居于前列,并逐步在全国形成一定影响。
第五,加强经济法学的研究。以经济法学理论为基础,系统研究各类经济主体,及有关政府引导、管理和规范市场,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研究产品质量、财税、金融、会计与审计、外贸管理等宏观调控法律制度。通过利用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科研成果与人才优势,结合我系在此方面的人才资源以及既有研究成果,重点研究劳动与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与优抚等法律制度。针对我国目前所面临的实际问题,争取能在未来几年形成一批得到法学界认可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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